內部稽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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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部稽核
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,直接隸屬董事會;除在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,並於必要時即時向審計委員會、董事長及總經理報告,以落實公司治理之精神。
本公司內部稽核規則明訂內部稽核覆核公司作業程序的內部控制,並報告該等控制之設計及實務作業是否適當且有效;其範圍包涵本公司所有作業及本公司之子公司。
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,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,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。綜合上述一般性稽核及專案的執行,提供管理階層內部控制功能運作狀況,並及時提供管理階層了解已存在或潛在風險,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。
內部稽核覆核各單位所執行的自行檢查,包括檢查該作業是否執行並覆核文件以確保執行的品質,並綜合自行檢查結果,報告董事會。
本公司配置內部稽核人員兩名,本公司依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條規定,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、考評、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。